蓬莱市农机局提醒:今后如有农机需要修理,请到持有《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》的经营场所去维修,由农业部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,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《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》明确要求,修农机也得办证。 办证程序。申领《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》,应当向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并提交以下材料: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申请表;申请人身份证明、企业名称;相应的维修场所和场地使用证明;主要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;主要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。农机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发放该证决定。此证有效期为3年。 维修资格。农机维修者,应当具备符合有关行业标准规定的设备、设施、人员、质量管理、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等条件,取得劳动部、农业部颁发的资格证书和相应等级的《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》。并持证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,方可从事农机维修业务。 质量管理。农机维修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,在质量保证期内,农机因维修质量不合格的,维修者应当免费重新修理。农机维修配件应当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、生产厂名和厂址,有质量检验合格证。在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配件,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包修、包换、包退。 罚款规定。未取得《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》从事维修业务的,由农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或使用伪造、变造的《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》的,处1000元以下罚款,并于5日内通知工商部门依法处理;违反《规定》超越承揽无技术能力保障的维修项目,由农机主管部门处200元上500元以下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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